团体意外险是很多企业都会为员工购买的保险。然而,当团体意外保险遇到员工猝死的情况,保险公司还会赔吗?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究竟什么是团体意外险?
王先生是A公司的员工。在一次上班过程中,突然猝死,倒在办公室里面。而A公司有为企业员工投过团体意外险,王先生也在投保名单内。但最后保险公司却拒绝了公司的理赔申请,理由是王先生的猝死并不属于团体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为什么会如此呢?是所有公司员工的猝死都不属于团体意外险的理赔范围吗?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对团体意外险有一定的了解。那么,什么是团体意外险呢?
一、团体意外险是什么?
团体意外保险是意外保险的一种,以团体投保的方式而存在。在团体意外险中,通常情况下投保人为企业,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为企业员工,而保险人是保险公司。团体意外险一般能对企业员工因为遭遇意外或工伤意外事故而产生的身故、伤残损失进行赔付,其中包含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和住院津贴等等费用。企业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主要是对员工进行福利补偿,从而能在一定程度上转嫁企业风险,为员工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达到两者平衡的目的。值得留意的是,在购买了团体意外险之后,公司对员工工伤的赔偿责任仍旧存在。在遭受工伤或身故之后,员工或其受益人仍可向企业索要损失补偿。
在对团体意外险有了大体了解之后,我们现在就来看看员工猝死是否在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之内吧。
二、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员工猝死团体意外险保吗?
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企业员工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我们可以注意到的是,保障范围内的情况都有“意外”的字眼。也就是说,猝死不含在意外险保障范围之内。“意外”的含义是指外来的、非疾病的、突发的、非本意这四个因素导致的意外事故。
上例中王先生的猝死虽满足了其中的“突发的”一个因素,但在后面保险公司的审核过程中,发现了王先生患有心脏病,加上在猝死之前他曾昼夜不息地工作,这样之下导致了王先生的突然死亡,不符合意外险中“非疾病”的因素,所以保险公司有权拒绝A公司的理赔申请。
所以说,猝死属于疾病,团体意外险是不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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